版權保障期限

版權是有時間限制的,不同地區的版權保障期限有機會不同。於香港,旋律及歌詞的版權保障期限為創作人有生之年直至其身故後50年;而聲音紀錄則為產品發行起計50年。此外,版權的期限亦會在有效期最後一年內的12月31日屆滿。舉例﹕

歌曲A於2000年3月1日面世,並於同日以CD發行,作曲人小明於2015年5月30日去世,作詞人小儀於2020年12月30日去世。
旋律的版權保障期限將於2065年12月31日屆滿﹔
歌詞的版權保障期限將於2070年12月31日屆滿﹔
聲音紀錄的版權保障期限將於2050年12月31日屆滿。

版權作品於保障期限後會落入「公共領域」,使用時不需要考慮版權問題,例如以該原有旋律改編,或為歌詞譜上新曲等行為,均不會侵犯版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