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種音樂作品,無須事先取得版權擁有人授權都可免費自由使用,它們是在「公共領域」內的作品,包括﹕
- 版權保障期限已屆滿的作品
- 創作人自願將作品放入公共領域讓他人無條件自由使用
使用公共領域音樂時需要留意,一首歌曲的曲、詞(即音樂作品及文學作品)落入公共領域時,其聲音紀錄版權保障期限可能仍然生效,亦即表示其錄音作品不一定是公共領域作品。
如果使用免費罐頭音樂或 library music 又如何?這並不代表音樂使用者不用理會版權事項。要知道免費讓用家使用的作品並不一定是公共領域作品,如某作品不在公共領域而供「免費使用」,則當中包括什麼允許的行為需視乎版權擁有人之許可而定。音樂使用者對相關免費音樂之使用條款及細則要格外留神,使用前須了解有權進行的作為。